關于"紅點貓HONGDIANMAO及圖"商標準予注冊的決定
時間:2020-11-25 14:42:51 點擊:次
基本案情:
異議人∶ 武漢貓人制衣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品源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公司
被異議人∶合肥創(chuàng)馳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合肥市神州商標事務有限公司
異議人武漢貓人制衣有限公司對被異議人合肥創(chuàng)馳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經(jīng)我局初步審定并刊登在第1653期《商標公告》第36114165號"紅點貓HONGDIANMAO及圖"商標提出異議,我局依據(jù)《商標法》有關規(guī)定予以受理。被異議人已在規(guī)定期限內作出答辯。
商標局審理與裁定:
被異議商標"紅點貓HONGDIANMAO及圖"指定使用于第25類"服裝;嬰兒全套衣;鞋;帽;襪;手套(服裝);圍巾;皮帶(服飾用);睡眠用眼罩;內衣"等商品上。異議人引證在先注冊的第4335643號"貓人MIAOW及圖"商標和第4113994號、第6292590號"圖形"商標等核定使用于第25類"服裝;鞋;圍巾"等商品上。被異議商標指定使用的部分商品與異議人引證商標核定使用商品的功能、用途等相近,屬于類似商品。被異議商標與異議人引證商標文字構成、字母組合、呼叫及整體外觀均存在區(qū)別,雙方商標未構成使用于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被異議商標的注冊使用應不會導致消費者的混淆。
異議人稱被異議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惡意抄襲、摹仿其商標以及被異議商標的申請注冊侵犯其著作權證據(jù)不足。異議人另稱被異議商標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或服務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chǎn)地產(chǎn)生誤認,被異議商標的使用有其他不良影響等缺乏事實依據(jù),我局不予支持。
依據(jù)《商標法》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我局決定∶
第36114165號"紅點貓HONGDIANMAO及圖"商標準予注冊。